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聚焦三农

财政支持“三农”情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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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三农”支出是指财政对农业、农村、农民投入的总和,并不是单独的预算科目。为了便于了解总体投入情况,把涉农的各方面支出项目综合反映在“三农”支出中,因此与教育、医疗卫生等相关支出会有所交叉。

  近年来,各级财政高度重视“三农”工作,不断加大财政对“三农”投入力度,建立健全“三农”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和强农惠农政策支持体系,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生产、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事业全面发展。

  2012年,中央财政用于“三农”的支出合计12387.64亿元,增长18%(见图5.2)。其中:支持农业生产支出4785.05亿元,占38.6%;对农民的粮食直补、农资综合补贴、良种补贴、农机购置补贴支出1643亿元,占13.3%;促进农村教育、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支出5339.09亿元,占43.1%;农产品储备费用和利息等支出620.5亿元,占5%。

  一是完善涉农补贴。稳步提高对农民的补贴水平,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积极性。落实完善农作物良种补贴、农机购置补贴、粮食直补、农资综合补贴等四项补贴政策,在良种补贴中推行现金补贴、直补农民等发放方式,将农机购置补贴范围覆盖全国所有农牧业县,及时足额拨付粮食直补、农资综合补贴。健全畜牧良种补贴政策,进一步扩大造林补贴、林木良种补贴范围,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,落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。

  二是支持现代农业发展。支持农业科技研发和自主创新,支持农业技术推广和服务体系建设,促进先进农业生产要素向粮食生产优势区域定向聚集。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,支持开展小农水重点县建设、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、重点中小河流治理和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,启动东北四省(区)“节水增粮行动”,支持发展高效节水灌溉。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,支持地方粮食及其他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,扶持“菜篮子”产品生产。健全完善生态建设支持政策,扩大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覆盖范围,支持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、退耕还林等林业重点工程。支持相关地区做好农林水等方面的防灾减灾工作,建立完善农业气象服务和农村气象防灾减灾体系。

  三是支持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。支持农村教育事业发展,巩固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,全国约1.2亿学生全部享受免学杂费和免费教科书政策,中西部地区约1333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获得资助。支持农村社会保障事业发展,建立完善新农合制度、基本药物制度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、新农保制度。支持农村文化建设,支持广播电视“村村通”、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建设,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。支持农村计生事业发展,建立完善农村人口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,促进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。积极完善财政综合扶贫政策体系,持续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,改善了贫困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。

  四是推动农村改革政策。支持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,基本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化债工作,加快推进清理化解乡村垫交税费债务试点工作。支持部分省份开展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、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。落实市场调控政策,支持实施粮油等主要农产品和农资市场调控。健全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,继续对产粮油大县和生猪调出大县进行奖励,全面取消主产区粮食风险基金配套,缓解主产区财政困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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